3类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①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 ②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③ 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No.2上海市 目标: ① 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和新建装配式建筑单体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即2015 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 ② 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No.4广东省 目标: ①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其中,珠三角城市群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比例达到15%以上,全省其他地区比例达到10%以上; ② 到2025年,珠三角城市群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区城区比例达到30%以上,全省其他地区比例达到20%以上。
No.14 河南省 目标: ① 到2020年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达到50%; ② 到2025年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其中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补助: 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省级财政按20元/㎡给予奖励,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达到10万㎡以上规模的执行定额补助上限,并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绿色建筑奖励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优惠返还政策等;容积率奖励。
No.16 山西省 目标: ① 确保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15%以上; ②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补助: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比例;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容积率奖励;工程报建绿色通道等。
No.17陕西省 目标: ① 到2020年,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榆林市、延安市城区和西咸新区等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 ②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补助: 给予资金补助;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土地供应;加分企业诚信评价,并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购房者享受金融优惠政策;安排科研专项资金等。
No.18江西省 目标: ① 2020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② 到2025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 补助: 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项目用地;容积率奖励;科技创新优先支持;资金补贴和资金奖励;减免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减半计取,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减半等优惠。 1类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
No.19吉林省 目标: ① 到2020年,创建2~3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300万㎡; ②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补助: 设立专项资金;税费优惠;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等。
No.21云南省 目标: ① 到2020年,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其他每个州、市至少有3个以上示范项目; ② 到2025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达到40%。 补助: 税费减免;优先放款给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